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421********6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3民终3204号 |
案号 |
(2020)川1322执恢4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姚军、黄蕾共同偿还原告黄正军、刘斌借款本金148万元及利息(其中借款本金90万元计算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均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分别从2017年1月18日起, 2018年2月6日起,2019年1月26日起,均至借款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上述借款本息限二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黄正军、刘斌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黄正军、刘斌借款本金58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