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105********07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0104民初12342号
案号
(2020)新0104执27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履行(2019)新0104民初12342号民事调解书中的内容:即支付借款本金2059762.81元、利息194339.6元,担保费45195.26元,保全费5000元,保险费4885元,诉讼费13171.21元,共计2322253.88元。2、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被执行人按照未付本金部分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至付清。3、本案的执行费、执行发生的差旅费、送达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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