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024********1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1091民初171号 |
案号 |
(2021)冀1091执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揣景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廊坊通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偿的理赔款135177.81元,并支付以135177.8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二、被告于涛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廊坊通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