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吉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4********5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0324刑初115号 |
案号 |
(2021)鄂0324执恢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万吉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止。)二、继续追缴被告人万吉林盗窃违法所得14645.00元,发还被害人。三、被告人万吉林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万运财经济损失42818.00元,此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