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景德镇莱特陶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24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721民初1170号
案号
(2019)豫0721执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景德镇莱特陶瓷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新乡市胜宇机电有限公司货款275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13日起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8元,减半收取244元,由景德镇莱特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1-08
发布时间
2019-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721执62号
立案日期
2019-01-08
执行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75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小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22672444499P
登记机关
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陶瓷工业园三龙路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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