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恒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41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281民初516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139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二、由被告唐山恒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南通市第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300 000元;如被告未按约定的时间返还原告保证金,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 000元。三、双方其他无争议。诉讼费6 800元,减半收取3 400元,由被告唐山恒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先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牛春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6741512270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路北区南新西道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