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军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5********13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3民督409号 |
案号 |
(2021)浙1023执2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1)许军飞支付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安支行贷记卡透支金 2 0 0 4 9. 8 2元及利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1 0 0元,由许军飞承担。( 2)支付执行费 2 0 0. 7 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