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44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322民初455号
案号
(2019)赣0322执4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鑫隆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90万元及利息(以99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75%自2018年3月9日起计算至生效判决确定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0865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 45865元,由被告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4-29
发布时间
2019-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赣0322执410号
立案日期
2019-04-29
执行法院
上栗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41611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进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00054447238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西路67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