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7********08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7民初3250号
案号
(2021)沪0117执40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华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归还原告罗付林借款本金200,000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原告罗付林借款利息42,150元; 二、若被告许华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被告许华加付原告罗付林利息38,000元,则利息共计80,150元,且原告罗付林有权就所有未付本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6-25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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