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6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兵06民终301号 |
案号 |
(2021)兵0601执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上诉人万喜军赔偿被上诉人李玉梅、王秀花、李旭各项损失费28053.8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被上诉人高鑫对上诉人万喜军上述赔偿款负连带责任。万喜军、高鑫支付案件受理费、邮寄费等20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