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西祁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23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6民初3825号
案号
(2021)晋0106执3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宏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剩余贷款本金3899000元、利息210366元,,截止2020年5月24日的罚息908014.83元、复利54836.9元,以及从2020年5月25日至付清之日止的罚息(罚息以本金3899000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745%计算);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支付律师费5000元。被告武岩红、山西祁宏环保工程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47364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90元,由被告杨宏玉负担,被告武岩红、山西祁宏环保工程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1-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宏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672343196W
登记机关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太原市杏花岭区上肖墙街10号省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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