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2********4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3民初13519号 |
案号 |
(2021)京0113执5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超偿还原告李波借款本金共计80 500元,分别于2020年10月2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波第一笔借款本金2000元,此后分别于每月2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波借款本金2000元直至2024年1月20日,最后一笔借款本金500元于2024年2月2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