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024民初947号 |
案号 |
(2021)甘1024执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陕西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聂小刚位于合水县南城6号小区1号楼2单元1103室房屋在2020年11月20日前解封,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2、陕西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聂小刚位于合水县南城6号小区1号楼2单元1103室房屋在2020年11月20日前不能解封,由陕西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聂小刚购房款18万元,支付违约金1.8万元。案件受理费6714元,减半收取3357元,由陕西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安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5966874989 |
登记机关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永乐路15号西北商务中心综合楼2幢1单元22层122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