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121********02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民初16087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5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张欣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本金258612. 89元及利息、逾期还款违约 金(截至2019年5月10日利息4410. 67元、逾期还款违约金 3122. 72元,之后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张欣分十八期偿还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起, 于每月28日前支付每期款项15000元(第一期至第十七期),第 十八期付清剩余所有欠款(以原告的账单为准);.三、本案的受理费2646元,财产保全费1850.73元,合计4496. 7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欣负担,该款项被告应于2019 年10月15日前支付到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账号: 41000500040010893);四、若被告张欣未按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一笔 款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有权就剩余 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 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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