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7********2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7民初37630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9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以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15%的标准,自2019年2月27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偿之日止);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案件受理费2150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