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0300********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新证经字第11656号 |
案号 |
(2021)新7103执2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本息合计306088.13元(截止2019年8月20日)以及贷款结清前另行产生的利息和罚息。2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