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市国威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民终110号 |
案号 |
(2019)鲁1727执恢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2017)鲁1727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案件受理费部分;二、变更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2017)鲁1727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菏泽市天宇巾业有限公司偿还被上诉人张国生借款本金872400元及利息(利息以87240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上诉人菏泽市天宇巾业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上诉人菏泽市天宇巾业有限公司负担470元,被上诉人张国生负担5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时间 |
2019-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1727执恢161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2 |
执行法院 |
定陶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724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翟洪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2673189039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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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菏泽市牡丹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科达路中段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