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603民初377号 |
案号 |
(2019)晋0603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包头市高新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43474元,并从2019年7月1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直至付清为止。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61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19-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晋0603执311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4809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东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5514562237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西孙庄村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