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施向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11********3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424民初1677号 |
案号 |
(2021)浙0424执恢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盐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施向群结欠原告李忠良货款共计56084元,由该被告于2019年8月至12月每月月底前各支付原告10000元,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6084元;^~^二、如被告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原告可于被告逾期付款的次日起就被告尚未支付的款项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其他无争议;^~^四、本案受理费601元,由原告李忠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26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