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5********0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1125民初1007号
案号
(2021)鄂1125执11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浠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骆志勇清偿原告许威款项92548元,定于2021年3月15清偿完毕;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2323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161.5元,由被告负担,限于上述付款期限内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8-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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