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5********0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1125民初1007号 |
案号 |
(2021)鄂1125执1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骆志勇清偿原告许威款项92548元,定于2021年3月15清偿完毕;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2323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161.5元,由被告负担,限于上述付款期限内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