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昆明江淮商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71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91民初1356号 |
案号 |
(2019)皖0191执2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昆明江淮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合叉叉车有限公司货款8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合叉叉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69元,由被告昆明江淮商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9-03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0191执209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03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7843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757199373N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昆明市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信息中心主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