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沙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422********06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422民初133号
案号
(2021)云0422执2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澄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刘沙娜分期偿还原告王海菊借款本金50000元,履行时间及办法: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于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王海菊5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征收525元(原告王海菊已预交),原告王海菊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澄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8-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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