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玉溪市良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7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428初341号 |
案号 |
(2019)云0428执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以被告玉溪市良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存于原告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处的风险保证金44万元,由原告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9年5月23日直接扣划用于偿还被告罗志辉、杨苾红尚欠的借款本金;二、由被告罗志辉、杨苾红于2019年6月10日前连带偿还原告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扣减上述第一项风险保证金44万元后剩余的本金3359420元及截止2019年2月20日前的利息118742.81元,本息合计3478162.81元;并支付2019年2月20日后的罚息及复利(2019年2月20日后的罚息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自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罚息月利率10.4025‰计收;2019年2月20日后的复利以未偿还的利息为基数,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罚息月利率10.4025‰计收)。每年度的前述利息、罚息、复利总计以未偿还本金的24%为限。三、被告玉溪市良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发布时间 |
2019-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云0428执33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9 |
执行法院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478163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存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402678701134M |
登记机关 |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水金岸水云间B区4-7号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