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6********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5民特100号
案号
(2021)赣1025执4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 经甲方管二生、乙方陈亮双方确认,乙方陈亮尚欠甲方管二生借款人民币40000元,甲方同意乙方于2021年6月25日前还清;二、如乙方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以本金4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借款还清止。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管二生与陈亮于2020年11月20日经乐安县鳌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7-08
发布时间
2021-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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