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8********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02民初5915号
案号
(2021)赣0702执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夏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保险金赔偿款159547.01元;二、由被告夏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经济损失(按年利率6%计算,其中:以52664.7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54424.43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52457.8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7元,减半收取1858.5元,由被告夏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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