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凯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3********5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2民终10163号 |
案号 |
(2021)京0106执74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朱凯波向杨立丽共计支付5万元解决双方纠纷,具体支付方式为:朱凯波于2020年12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至10月,分别于每月25日前向杨立丽(户名:杨立丽,账号:6222 0802 0002 1819 8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赵登禹支行)支付5000元;二、若朱凯波未按期足额履行本协议第一项确定的任一期给付义务,则朱凯波应偿还的债权总额即变更为7万元,且杨立丽有权就剩余款项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一审案件受理费775元,由杨立丽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 775元,由杨立丽负担(已交纳);四、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