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81********44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6821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5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建华归还原告徐凤琴借款108,350元并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共计113,350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41,116元, 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36,116元,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36,118元;如被告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616元,由被告沈建华负担,此款被告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徐凤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