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5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8民初38741号 |
案号 |
(2018)京0108执2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9 742 095.43元及逾期利息(以9 742 095.4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自二O一六年六月一日起至货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二、浙江华光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对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江苏华光镍业有限公司对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浙江华光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光镍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在各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1-22 |
发布时间 |
2018-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京0108执2175号 |
立案日期 |
2018-01-22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845701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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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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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