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成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4********2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24刑初65号
案号
(2021)川0524执8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叙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张翼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9年7月7日止。)二、被告人武春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6年7月7日止。)三、被告人张龙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7年1月7日止。)四、被告人王晓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五、被告人张名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5年1月7日止。)六、被告人张建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2年7月7日止。)七、被告人张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0年7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八、被告人张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九、被告人何年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被告人郭炜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郭炜杰的刑期折抵先行羁押的37日后,从2020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8月22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一、被告人郭成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9年1月31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二、被告人禹福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29年5月1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三、被告人陈意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四、被告人罗仕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30年1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五、被告人荣原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六、被告人李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8月28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七、被告人贾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八、被告人李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十九、被告人魏小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被告人陈泷皓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一、被告人丁学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二、被告人陈明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三、被告人丁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8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四、被告人徐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徐波的刑期折抵先行羁押的38日后,从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五、被告人唐战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十六、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扣押在案的车辆、手机、对讲机、账本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对非法聚敛的财产及其收益、孳息等,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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