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8********0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02民特19号 |
案号 |
(2021)豫0302执6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梁峰、吉江平、寇志强拖欠潘灿杰租金18460元、押金2964元,共计21424元,梁峰、吉江平、寇志强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潘灿杰21424元;二、若梁峰、吉江平、寇志强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潘灿杰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别无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