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涂成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03********31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2022民初827号 |
案号 |
(2021)川2022执1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涂成军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陈建华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包括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及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2020年8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