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02********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榕仲裁字第342号
案号
(2021)闽0981执12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晨盛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按《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复利;二、被申请人恒太公司、三其公司、杨梓安、陈致、郑杰、朱玲、陈娟对被申请人晨盛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1-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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