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3********4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22民初1212号 |
案号 |
(2021)陕0722执1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何忠金、何熊娃、姚仁毕、张丽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魏虎支付借款利息55860元;二、限被告何忠金、何熊娃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魏虎偿还借款本金20500元及利息(2015年6月7日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的利息为27930元, 2017年1月13日之后的利息以205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