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臧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2********27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21059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55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臧海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洪权股权转让款225,000元; 二、被告臧海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王洪权违约金4,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5-21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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