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00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4003民特41号
案号
(2021)新4003执9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奎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0年12月14日经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马涛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刘伟支付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20,000元,共计220,000元;二、申请人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大华同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大华斯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奎屯大华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奎屯大华华致汽车销售公司、奎屯华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奎屯华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奎屯大华远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奎屯华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奎屯华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奎屯大华元合商贸有限公司、奎屯大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第一项中应清偿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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