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勇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224********96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203民初3150号
案号
(2021)浙0203执35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标的金额 1 4 7 5 1 9. 2 3元。二、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三、负担案件受理费 0元、执行申请费 2 1 1 2. 7 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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