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81********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民终1073号 |
案号 |
(2021)闽0603执4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陈彩珠与被告侯志勇离婚;二、婚生女侯雯琳由原告陈彩珠直接抚养,被告侯志勇应于本判决生效当月起于每月20日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婚生女侯雯琳年满十八周岁止。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2.5元,由原告陈彩珠负担60元,被告侯志勇负担6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