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金赛博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4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35民初414号 |
案号 |
(2019)冀0435执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金赛博板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丽君借款本金1095027.1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按月息利率2%计算,计息期间自2014年5月26日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邯郸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笔借款本息在第一判项指定的期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刘丽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809.2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北金赛博板业有限公司、邯郸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35745420819W |
登记机关 |
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曲周县四疃农业高新技术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