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景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9********86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08民初222号 |
案号 |
(2021)冀0408执12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原告韩腾对韩夕铭有探望的权利,被告任景辉应予协助。具体方式:原告韩腾于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上午十点从被告任景辉住处将韩夕铭接走,于当天的下午四点前将韩夕铭送回任景辉的住处。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