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422********0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421民初254号
案号
(2021)云0421执6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施伟、王馨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偿还原告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67210.62元、借期内利息43800.9元,本息合计311011.52元;并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千分之6.386211计付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偿还的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为基数,按照月利率千分之6.386211计付自2019年12月21日起至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付清之日止的复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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