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东山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6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3127民初569号 |
案号 |
(2019)新3127执2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还货款545612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被告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344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三、本案案件受理费6815.87元由被告甘肃龙泉节水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8-20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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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牟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21316066436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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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龙泉寺镇大涝池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