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00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22民终1611号
案号
(2021)赣0922执2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万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曾青、江西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载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邓惠萍、邓淑萍借款本金1987810元及利息(以198781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6年12月1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邓惠萍、邓淑萍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1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4120元,由被告曾青、江西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载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万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2767003434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鹅峰乡东田村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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