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1********086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6民初15259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54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0604298】。申请请求:强制:一、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下列义务:1、办理将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萨兰尼炸鸡汉堡店注册地址从涉案商铺迁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二、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一支付下列款项:1、装修期、经营免租期及租金优惠期间未付的租金18106.3元。2、违约金25602元。3、2019年11月1日起至将涉案商铺返还给申请人一之日(即2020年9月24日)期间的租金87558.84元(按每月8107.3元计算),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年24的标准计算,每月从当月的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为17730.13元)。4、办理工商迁址违约金(从被执行人搬迁出涉案商铺第31天起以月租金8107.3元为基数,按年24利率计算至办妥工商变更手续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为535.08元)。5、律师费9540元。6、迟延履行利息(以前述1-5项款项本金的总和141342.2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从2020年11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为2630.14元)。三、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二支付:1、2019年11-12月的水电费68.04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年11月水电费62.37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9年12月26日起计算,2019年12月水电费5.67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20年1月26日起计算,均按年24利率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为16.78元)。2、律师费1060元。3、迟延履行利息(以前述1-2项款项本金的总和1128.0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从2020年11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为20.99元)。 四、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为162868.31元,不含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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