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02********0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802民初4707号
案号
(2021)豫0802执20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1、被告张洁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支付原告甘侨10000元,合计支付40000元,于2022年6月28日前再支付35000元,以上共支付工程款62900元,利息12100元;2、原告甘侨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3、如被告张洁有任何一期逾期履行,原告甘侨有权就工程款62900元未支付部分及利息(利息以62900元未支付部分为本金,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全部清偿完毕止,按月利率1.2%计算)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案件受理费943元,由我承担。原告:同意。审判员:你们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违法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你们还有何补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8-04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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