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那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17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81民初12159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3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上海那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那小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4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尤朝海15万元,并支付损失补偿款2万元,共计17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50元(尤朝海已预交),由上海那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那小庆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尤朝海(原告在庭审中同意由被告直接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那小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30179676XP |
登记机关 |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2111号3幢114-7(上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