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慧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82********4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207民初1866号
案号
(2021)冀02执62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慧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代为还贷本金及利息人民币63189.79元;二、被告于慧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未付保费3778.74元;三、被告于慧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滞纳金14103.57元(以代偿款和逾期未付保费66968.5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4日起按每日0.06%计算至2020年7月30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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