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东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2828民初1470号 |
案号 |
(2021)鄂2828执恢1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武汉江山源铅锌矿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前给原告巴东县玉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13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