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蔚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1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8民初7241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72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许勇与被告缪蔚军、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确认双方债权债务情况如下:两被告共欠原告借款本金2,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借款利息280,500元、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四倍,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就上述主文中第一款所欠款项,被告缪蔚军、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归还原告许勇300,000元,余款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如两被告逾期支付任一期款项,则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三、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25,044元,减半收取计12,5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522元(上述款项原告许勇均已预付),由被告缪蔚军、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两被告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7-02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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