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洪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901********436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230民初1747号
案号
(2021)渝0230执17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230民初17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谭洪英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借款本金42355.27元、截至2020年3月6日的利息144.61元、滞纳金(逾期还款违约金)351.89元、取现手续费835.38元,共计43687.15元;二、被告谭洪英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前述借款本金的利息、复利及滞纳金(逾期还款违约金),即利息从2020年3月7日起以欠款本金42355.27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日止,复利以应付未付利息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付至全部款项还清日止,滞纳金(逾期还款违约金)从2020年3月7日起以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至还清日止;三、被告谭洪英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损失的律师费1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5-14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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