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81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929民初1747号
案号
(2019)冀0929执1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献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陈黎明偿还原告借款250万元,从2017年8月1日起每月偿还原告20万元;二、原告暂用的被告陈黎明的冀J111CJ牌奔驰E300轿车合款340000元,被告陈黎明配合原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从250万元欠款中扣除340000元,如不能过户,则应偿还250万元的借款。三、被告陈占华、王利芹、河北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万盛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25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陈黎明如不按期偿还借款,原告可就全部案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6800元,减半收取134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卢海滨、被告陈黎明均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16
发布时间
2019-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印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29768128191H
登记机关
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献王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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